租赁没有合同东西丢了,需先收集能证明租赁关系和物品丢失情况的相关证据,然后根据物品丢失原因确定责任归属,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有仲裁协议时)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在租赁活动中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当出现东西丢失的情况时,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
要收集相关证据。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可以通过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例如,双方在微信上就租赁事宜进行的沟通,其中涉及租赁物品、租赁期限、租金等内容;转账记录能证明租金的支付,从而侧面印证租赁关系。对于物品丢失的情况,要及时拍照、录像固定现场,保留报警记录(如果有报警),收集能够证明丢失物品价值的凭证,如购买发票、购物小票、物品的说明书等。
确定责任归属。物品丢失的原因是确定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因房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物品丢失,比如房屋门锁损坏房东未及时维修,那么房东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是租客自身保管不善,如忘记锁门等原因造成物品丢失,租客可能要自行承担损失;若存在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物品丢失,比如遭遇盗窃,应及时配合警方调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
之后,进行协商赔偿。在收集好证据并确定责任后,与对方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以理性、客观的态度说明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以备后续使用。
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其他解决途径。可以向相关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如当地的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由他们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双方在之前有仲裁协议,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证据,积极参与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