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开除员工的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属于合法解除,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员工存在严重过错等法定无需补偿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或补偿。
首先来了解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比如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辞退员工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况,就要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正常经济补偿是3×5000 = 15000元,违法解除时赔偿金则为15000×2 = 30000元。
而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多种。比如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裁员;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等。
但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这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用工秩序。总之,合同期内开除员工的赔偿问题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