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养老账户分割,通常只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的养老金账户金额。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在婚姻关系中,养老账户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整个养老账户的金额都可以进行分割。因为养老金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是为保障个人退休后的生活而设立的。只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的那部分金额,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的10年期间,一方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定金额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这10年累计缴纳的部分就可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分割的方式上,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分割比例或金额。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即可。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进行判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收入情况、婚姻持续时间、养老账户的具体情况等,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分割。一般来说,会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平均分配,但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离婚分割养老账户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可分割的范围,并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分割,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