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解雇且合同丢失仍可获得赔偿,可通过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即便劳动合同丢失,仍有多种途径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记录是关键证据之一,如银行工资流水明细,上面会清晰显示单位的转账记录以及工资发放的周期和金额,这能有力证明双方存在雇佣关系以及工资待遇情况。工作证、工服、考勤记录等也可作为证据。工作证是单位为员工发放的用于身份识别的证件,上面通常有员工的姓名、部门等信息;工服带有单位标志,能证明员工为该单位工作;考勤记录可以是纸质的打卡记录,也可以是电子考勤数据,能体现员工的工作出勤情况。此外,同事的证人证言也有一定作用,同事可以证明该孕妇在单位的工作情况。
确定赔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孕妇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这样孕妇可以继续在单位工作直至哺乳期结束等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二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维权途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尝试达成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