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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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与工伤赔偿能否并行起诉

2025-12-28 0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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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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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与工伤赔偿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并行起诉。

在法律实践中,侵权与工伤赔偿能否并行起诉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规定的问题。从法律原理上来说,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的。侵权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由侵权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

在我国,是支持侵权与工伤赔偿并行的。例如,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受伤,既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又构成了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时,劳动者可以同时主张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虽然两者可以并行,但部分项目可能存在重复,如医疗费等费用。对于这些重复的项目,一般遵循“填平原则”,即劳动者不能因同一损害获得双份赔偿,已经在一方获得赔偿的部分,在另一方主张时会相应扣除。而对于一些不存在重复的项目,如工伤赔偿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侵权赔偿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劳动者可以分别从不同的途径获得赔偿。

此外,要实现并行起诉,还需要满足相应的程序要求。劳动者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同时,也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赔偿。总之,侵权与工伤赔偿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并行起诉的,这有助于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侵权与工伤赔偿能否并行起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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