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与企业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包括法律地位、设立条件、责任承担、税收政策、经营规模和发展空间等。
法律地位方面,个体工商户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是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一种形式,本质上还是自然人主体。而企业一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法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设立条件方面,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相对简单,注册流程简便,对资金、场所等要求较低,通常只需有经营场所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即可。企业的设立则较为复杂,需要有符合规定的公司章程、一定的注册资本、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还有各自特定的设立要求。
责任承担方面,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经营出现亏损,个人财产要对债务负责到底。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对分离。
税收政策方面,个体工商户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或查账征收等方式纳税,通常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分红给股东时,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企业在税收申报等方面的程序相对复杂。
经营规模和发展空间方面,个体工商户通常经营规模较小,多为家庭式经营或个人经营,发展受到资金、人力等限制。企业具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可以通过吸引投资、扩大规模、拓展市场等方式实现快速发展,还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