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后,税务变更需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填写税务变更登记表,提交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税务信息的变更。
法人变更后,税务变更手续的办理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事项,下面将详细介绍办理步骤。
首先是准备材料。通常需要的材料包括:《变更税务登记表》,该表可在税务机关官网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企业法人变更已经经过工商登记;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确认新法人的身份信息;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如果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其他可能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然后是提出申请。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法人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可以选择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线上申请。
接着是填写表格与提交材料。在办税服务厅领取或通过电子税务局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变更前后的法人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填好表格后,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给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之后是审核环节。税务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变更信息的合法性。如果材料存在问题或信息不完整,税务机关会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改。
最后是完成变更。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会更新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若需要),至此税务变更手续办理完成。企业在完成税务变更后,还需注意及时与银行等相关部门沟通,办理法人信息的变更,以确保企业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