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不起诉后,公安机关可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当盗窃案被决定不起诉时,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不将犯罪嫌疑人交付法院审判。但这并不代表行为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公安机关依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具体处罚方式如下:
警告:这是一种较为轻微的治安管理处罚方式,是对盗窃行为人进行的一种谴责和告诫,主要起到教育的作用,提醒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不得再犯。
罚款:公安机关会根据盗窃行为的情节轻重、被盗财物的价值等因素,决定罚款的金额。一般来说,盗窃情节较轻的,可能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罚款的目的在于通过经济制裁,让行为人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后果。
行政拘留:对于盗窃情节相对严重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行政拘留是限制行为人一定时间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具有较强的惩戒性。
此外,公安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行为人的年龄、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是否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同时,行为人如果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如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