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七种法定认定情形、第十五条规定的三种视同工伤情形,同时存在第十六条规定的三种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排除情形。实际认定需结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核心要素及具体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其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分别明确了认定工伤、视同工伤及排除认定的具体情形,司法实践中需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及“三工”原则(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进行判断。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此处“工作时间”不仅指标准工时,还包括用人单位规定的加班时间、临时工作时间等;“工作场所”包括职工从事本职工作的区域及因工作需要延伸的合理区域;“工作原因”需与履行工作职责直接相关,如操作设备受伤、因工作沟通发生意外等。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职工提前到岗检查设备、下班后整理工作资料时受伤,只要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与本职工作存在直接关联,即符合认定条件。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需满足“履行工作职责”与“暴力伤害”存在因果关系,如商场保安因制止顾客盗窃被殴打、教师因维持课堂秩序被学生家长袭击等。
4. 患职业病的。职业病需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如尘肺病、噪声聋等),且需经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诊断确认,同时证明职业病与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存在直接关联。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指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包括出差、培训、现场服务等;“工作原因”需排除私人活动,如出差期间因办理个人事务受伤则不符合。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需同时满足:路线为“合理上下班路线”(如从住所到单位的常规路线,或因天气、交通管制等原因选择的合理绕行路线);时间为“合理上下班时间”(如提前出门避开高峰、下班后合理滞留时间内);责任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此为兜底条款,用于涵盖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类型工伤情形,需依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明确规定。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视同工伤与认定工伤在待遇上一致,但适用条件更特殊,具体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需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三个要素,“48小时”从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起算,超过该时限则不符合;“突发疾病”不要求与工作原因直接相关,但需排除职工自身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如职工参与火灾扑救、抗洪救灾、疫情防控等公益活动时受伤,即使活动非用人单位指派,仍可视同工伤。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医疗证明等材料,且旧伤复发需与原军队负伤存在医学上的直接关联。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即使符合上述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也不得认定:
1. 故意犯罪的:需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构成故意犯罪(如故意伤害、盗窃等),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不在此列。
2. 醉酒或者吸毒的:“醉酒”需依据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吸毒”需经法定检测程序确认,二者均需证明与伤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3. 自残或者自杀的:需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主观上存在故意(如遗书、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排除因工作压力过大、精神疾病等非故意情形。
综上,工伤认定需以法律规定为依据,结合“三工”原则及具体情形综合判断。实践中,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应及时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或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