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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2025-12-18 18: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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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永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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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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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津贴申请需满足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通过准备身份证、出生证明等材料,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津贴将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

一、申请条件

申请深圳生育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职工在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当月);二是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三是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其中,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断缴后补缴的部分不计入连续缴费期限。

二、申请材料

必备材料包括: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3. 《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需注明符合政策生育);5.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注明分娩方式、孕周等信息)。若为委托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此外,采用电子证照的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关联电子证明即可。

三、申请流程

1. 线上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或“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进入“生育津贴申领”模块,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材料扫描件,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自动进入复核环节。

2. 线下申请:携带材料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完整性后,出具《受理回执》。材料不齐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将视为放弃申请。

3. 审核与拨付:社保部门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津贴将按月拨付至用人单位对公账户。用人单位需在收到津贴后及时支付给职工,不得截留或克扣。若审核不通过,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时限:职工应在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2. 津贴计算: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产假天数。其中,顺产产假98天,剖腹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3. 争议处理: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津贴,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此外,通过线上渠道申请的,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线下申请可凭回执编号在社保官网查询。

五、咨询方式

可拨打深圳社保咨询热线12333,或通过“深圳社保”官方微信、微博查询详细政策。各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可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建议办理前电话确认材料要求,避免遗漏。

深圳生育津贴申请流程(0)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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