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补偿(即经济补偿)的月数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2倍)。月工资标准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3倍封顶计算,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遣散补偿的核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具体计算规则需结合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综合判断。
一、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
用人单位因经营调整、破产清算等法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1. 工作年限与补偿月数的对应关系: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是计算补偿月数的核心依据。例如,工作满3年2个月,按3.5个月工资计算;工作满5年8个月,按6个月工资计算;工作仅4个月,按0.5个月工资计算。
2. 月工资标准的确定: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需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费。若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 工资“封顶”与年限“封顶”规则: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3倍计算,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例如,某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万元,劳动者月工资4万元(超过3倍),则经济补偿月工资按3万元计算,工作满15年也仅按12个月计算,即补偿36万元。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
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如未协商一致、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即“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2个月工资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1个月工资”。需注意,赔偿金不存在工资3倍封顶和年限12年的限制,仅月工资标准仍按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低于最低工资则按最低工资)。
三、补偿支付时间与争议解决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若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主张权利。此外,若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经济补偿属于优先清偿的职工债权,应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四、特殊情形补充
1.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
2.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且不存在法定例外情形(如劳动者拒绝合理续签条件),需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遣散补偿的月数需结合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及解除合法性综合判断,劳动者可通过查询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核对工作年限及工资明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