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项的区分主要依据层级关系和表述形式,其中条是基本单位,款是条的细分段落,项是款内的并列列举项,目是项下的具体说明,需通过编号规则和内容逻辑明确层级。
在合同起草与审查中,准确区分“条”“款”“项”“目”是确保合同结构清晰、内容严谨的基础。根据《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及合同文书起草惯例,四者的区分可从定义、表述形式、层级关系三方面展开。
条是合同结构中的基本单位,具有独立完整的规范意义,通常以“第X条”进行编号(如“第一条”“第二条”)。条的内容需围绕单一主题展开,例如合同目的、标的、权利义务等核心要素。例如:“第一条 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生产的XX型号智能设备(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条是合同结构的骨架,所有款、项、目均需依附于条存在,不得独立于条之外。
款是条的细分段落,用于对条的内容进行补充或细化。当一条内容包含多个关联但需分开阐述的要点时,可通过“款”进行拆分。款通常以自然段形式呈现,不单独编号,而是通过另起一段与前一款区分。例如某条下包含两款内容:“第二条 价款支付 (第一款)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定金;(第二款)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80%价款。”此处两款均属于第二条,分别规定定金支付和尾款支付的条件与期限,内容关联但各有侧重。
项是款内的并列列举项,用于款中需要明确多个独立且并列的内容时。项需通过编号体现独立性,常见编号方式包括中文数字加括号“(一)(二)(三)”、阿拉伯数字加括号“(1)(2)(3)”或阿拉伯数字加点“1. 2. 3.”。例如某款下的项:“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定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定金金额的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逾期交付设备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这里(一)(二)(三)均为第三条下某一款的项,三者并列且分别对应不同违约情形,内容独立互不包含。
目是项下的具体说明,用于对项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列举,层级低于项。目通常以小写中文数字加括号“(一)(二)”或阿拉伯数字加点“1. 2.”编号,与项的编号形式区分。例如某项下的目:“第四条 保密范围 (一)技术信息:1. 甲方的设备设计图纸(包括CAD图纸、三维模型);2. 乙方的软件开发文档(包括源代码、测试报告);(二)经营信息:1. 双方的客户名单(含联系方式、交易记录);2. 本合同的价格条款及折扣政策。”此处“1.”“2.”即为“(一)技术信息”项下的目,用于明确技术信息的具体类型。
层级关系是区分的核心逻辑,从高到低依次为“章—节—条—款—项—目”(合同中可不设章、节,但条是必备要素)。起草时需严格遵循层级递进原则,例如“条”下可直接设“款”,“款”下可设“项”,“项”下可设“目”,但不得跳过层级(如“条”直接设“项”)。例如某合同设“第二章 权利义务”,章下可设“第一节 甲方权利义务”,节下再设“第五条 甲方权利”,条下分款,款下设项,项下设目,形成完整层级链。
区分条款项的意义在于:一是确保合同结构清晰,便于阅读者快速定位内容;二是避免内容交叉或歧义,例如通过“项”的并列关系明确不同情形的法律后果;三是符合法律文书规范,《立法技术规范》明确要求法律条文需按“条—款—项—目”层级表述,合同作为法律文书应参照此标准。实践中,若混淆项与目、款与项的层级,可能导致条款解释争议,甚至影响合同效力的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