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资质办理需依次完成明确办理条件、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与受理、审核与实地核查、作出决定与领证等流程,最终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业务,许可证有效期3年,到期需提前办理延续。
办理劳务派遣公司资质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明确办理条件。根据规定,申请资质需满足四项核心条件:一是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需实缴,非认缴);二是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场所需具备独立办公功能,面积一般不低于50平方米,且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三是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工作时间安排、休息休假保障、劳动纪律管理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文本;四是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二、准备申请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需载明公司基本信息、拟开展业务范围等);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设立公司提供核名通知书,已成立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由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需显示实缴资本不低于200万元);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场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租期一般不少于1年);办公设施设备清单、信息管理系统清单(需能满足劳务派遣业务信息化管理需求);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文本(需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条款);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需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三、提交申请与受理。申请人需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可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或线下窗口递交。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或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四、审核与实地核查。受理申请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审查,重点核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经营场所真实性、设施设备完备性、管理制度合法性等。必要时,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经营场所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是否具备开展业务的基本条件、管理制度是否已落实等。实地核查需制作笔录并由核查人员签字确认。
五、作出决定与领证。审查通过的,行政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审查未通过的,会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等信息,是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法定凭证。
六、变更与延续管理。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需在变更后30日内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变更申请表等材料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经营的,应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提交延续申请书、许可证原件、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等材料,许可机关将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需注意,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将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5-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企业需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办理资质,确保合规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