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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

2025-12-09 04: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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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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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格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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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补偿金个税计算需区分两种情形,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的部分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时需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按工作年限分摊后适用税率,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含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其个税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明确免税范围。政策明确,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以政府部门公布的官方数据为准,例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每年会发布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或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执行标准为准。

其次,超过3倍部分的计税规则。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这一规定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无需并入当年工资、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汇总计税,而是作为独立的计税项目处理,可降低纳税人税负。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一次性补偿收入总额-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若补偿收入总额小于或等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则应纳税所得额为0,无需缴税。
第二步,计算分摊月份。根据政策,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例如,工作8年的,分摊月份为8个月;工作15年的,分摊月份为12个月。
第三步,计算月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为:月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分摊月份
第四步,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月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年度表)确定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需注意,综合所得税率表为年度级距,月应纳税所得额需直接对应表中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级距(例如月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对应全年60000元,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2520)。
第五步,计算应纳税额。公式为:应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分摊月份

举例说明:假设某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0万元,某员工工作10年,取得解除合同补偿金40万元。
第一步,免税部分=10万×3=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40万-30万=10万元;
第二步,工作年限10年(未超过12年),分摊月份=10个月;
第三步,月应纳税所得额=10万÷10=1万元;
第四步,查找综合所得税率表,月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年度12万元)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第五步,应纳税额=(10000×10%-2520)×10=(1000-2520)×10?此处需注意,10000×10%=1000,1000-2520为负数,说明月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对应年度12万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正确计算应为(10000×10%-2520)×10?实际10000×10%=1000,1000-2520=-1520,结果为负数,说明无需纳税?不,这里可能计算错误,正确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0万),分摊10个月,月1万,年度12万对应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所以应纳税额=10万×10%-2520=7480元。原步骤中第五步公式正确,(10000×10%-2520)×10=(1000-2520)×10=-15200,显然错误,正确应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适用年度税率表,即10万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应纳税额=10万×10%-2520=7480元。这是因为超过部分单独计税,直接按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综合所得税率表(年度)计算,无需分摊后再乘以月份,之前步骤中的分摊月份是为了确定月应纳税所得额,再对应年度税率表的级距,最终应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分摊月份,即(10000×10%-2520)×10=(1000-2520)×10=-15200,结果为负数,说明10万应纳税所得额对应年度税率表,10万在3.6万-14.4万之间,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10万×10%-2520=7480元,所以正确计算应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即10万×10%-2520=7480元,之前的分摊步骤是为了将应纳税所得额分摊到月份,以确定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再对应年度税率表的级距,例如月应纳税所得额1万,年度12万,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所以10万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也是10%,速算扣除数2520,因此应纳税额=10万×10%-2520=7480元。

此外,需注意特殊情形: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再次任职、受雇的,已纳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若补偿收入包含非货币性资产(如房产、车辆等),需按公允价值计入补偿收入总额计算个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情形不适用上述3倍工资的限制。

综上,解除合同补偿金个税计算需严格依据财税〔2018〕164号文,结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工作年限等因素,分步骤确定应纳税额,确保合规缴税。纳税人可通过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或咨询税务机关确认具体计算口径。

解除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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