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撤销辞退需遵循协商变更岗位、书面通知解除、支付经济补偿及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企业需基于客观情况变化且履行协商义务,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岗位撤销辞退的办理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核心在于企业需证明岗位撤销的合法性,并履行法定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岗位撤销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企业不能直接辞退员工,需按以下流程操作:
第一步:确认岗位撤销的合法性。企业需提供岗位撤销的客观依据,如市场环境变化、业务调整、公司战略转型等书面材料(如董事会决议、业务调整文件等),证明岗位取消并非主观随意行为。若仅为降低成本或变相裁员而虚构“岗位撤销”,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员工可主张赔偿。
第二步: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岗位撤销后,企业必须首先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优先为员工安排其他合适岗位(如与原岗位技能匹配的岗位)。协商过程需书面记录,包括岗位调整方案、薪资待遇变化等,若员工同意变更,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若员工拒绝且无正当理由,企业方可进入解除程序。
第三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协商变更岗位未达成一致的,企业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需明确岗位撤销的原因、协商变更岗位的过程、解除合同的日期及经济补偿方案,避免模糊表述引发争议。
第四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及代通知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企业因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合同的,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以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含奖金、津贴等),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封顶计算,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外,若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标准为员工上一个月工资或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二者取高)。
第五步:办理离职手续。双方解除合同后,企业需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注明解除原因、工作年限等),并结清工资。员工需配合交接工作,返还公司财物。
企业需特别注意:若未履行协商变更岗位义务直接辞退,或岗位撤销缺乏客观依据,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二倍,即2N)。员工若对岗位撤销的合理性存疑,可要求企业提供业务调整文件、岗位撤销的决策依据等,必要时通过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综上,岗位撤销辞退的核心是“合法性”与“程序性”,企业需留存岗位撤销的客观证据、协商变更的书面记录及解除通知等材料,确保每一步操作符合法律规定,以降低用工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