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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二次复发有何赔偿标准

2025-12-01 15: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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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关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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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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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二次复发的赔偿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会涉及到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辅助器具费等方面。若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情况发生变化,还可能涉及伤残待遇的调整。

关于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些目录和标准是为了规范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比如,在一些常见的工伤复发治疗中,像骨折旧伤复发后的手术费用、康复治疗费用等,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复发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一名工伤职工因腰部旧伤复发,需要卧床休息并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其所在单位应按照其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待遇按月支付工资。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工伤复发导致原来的辅助器具需要更换或者升级,同样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费用支付。

若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经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根据新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如果伤残等级提高,相应的待遇也会提高;反之,如果伤残等级降低,待遇可能会有所调整。工伤二次复发的赔偿标准是多方面的,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得到合理的治疗和补偿。

工伤二次复发有何赔偿标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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