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工伤认定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手续包括申请、受理、审核、作出认定决定等环节。
关于需要提交的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官网下载或在其办公地点领取。它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基础文件,需如实填写职工个人信息、用人单位信息、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申请工伤认定的理由等内容。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主要是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这是确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法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可能认定为工伤。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需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其应包含患者职业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诊断依据、诊断结论等内容。这份证明书是认定职业病工伤的关键证据,它明确了职工所患疾病为职业病。
职业病工伤认定的手续如下。
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
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审核:受理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可能会向用人单位、医疗机构、证人等进行调查,以确定职工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结果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