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食指尖骨折一般可评定为十级工伤,但具体应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
工伤等级的评定是依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在我国,工伤鉴定主要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这一标准。
对于左手食指尖骨折的情况,按照上述标准,十级工伤的条款中有“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的描述。通常情况下,左手食指尖骨折经过治疗愈合后,如果没有导致手指功能出现明显障碍,大概率会被鉴定为十级工伤。
不过,工伤等级的最终确定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认定之后,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所以,虽然一般左手食指尖骨折可能符合十级工伤的标准,但具体的工伤等级还是要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