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没有结算时,工人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来索要工资。
当工程未结算导致工人工资未支付时,以下是具体的解决办法。
与用人单位协商:这是较为直接和温和的方式。工人可以联合起来,选出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工程未结算的原因,明确工资支付的时间节点。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以便后续作为证据使用。如果用人单位承诺了支付时间,最好形成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确认。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工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未支付的事实。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较为正式的法律途径。工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程序相对较为复杂,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在仲裁过程中,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仲裁裁决。如果工人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仲裁无法解决问题,工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会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工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不得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如果存在这种情况,相关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连带支付工资的责任。工人在追讨工资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