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时间发生工伤事故,赔偿需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赔偿,赔偿责任主体一般是用人单位,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
要明确在午休时间是否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午休是在工作场所内,且符合上述条件,如员工为了下午工作提前做准备而受伤等,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和标准方面,一般包括医疗待遇,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待遇,如果评定伤残等级,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对于赔偿责任主体,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整个赔偿过程中,员工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积极配合,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