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病假时间即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对于工伤骨折,停工留薪期的时长要依据具体骨折部位和严重程度来确定。
在实际中,轻微的骨折,比如手指、脚趾等部位的简单骨折,恢复相对较快,停工留薪期可能较短,通常在3 - 6个月左右。这是因为这些部位的骨折愈合相对容易,身体功能恢复也比较快。
而较为严重的骨折,像腿部、手臂等长骨骨折,或者是涉及关节部位的骨折,由于其愈合过程复杂,可能需要更长时间的休养和康复,停工留薪期可能会达到6 - 12个月,甚至更长。例如,腿部的股骨骨折,不仅骨折愈合时间长,而且后期还需要进行大量的康复训练来恢复腿部的运动功能。
如果工伤职工的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在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届满后仍需继续休养,那么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该委员会确认后,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同时,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骨折的病假时间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以保障职工能够得到充分的治疗和康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