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补缴的月数因不同情况而异。一般来说,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最多可补缴近3个月;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可在中断缴费的次月起12个月内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在杭州,社保补缴的具体月数规定与补缴主体和补缴情形密切相关。
对于企业职工社保补缴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申报补缴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时,可直接通过“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社保经办窗口办理。若要补缴超过近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则需提供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补缴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方面,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3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4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4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可在中断缴费的次月起12个月内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还有一种情况是在社保补缴政策调整时,可能会有特殊规定。例如,为了应对疫情等特殊情况,政府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允许一定范围内的社保补缴,这种情况下补缴月数会根据具体政策来确定。
杭州社保补缴的月数并非固定不变,需根据不同的补缴主体和具体情形来准确判断。在进行社保补缴时,建议及时关注当地社保政策的更新和变化,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