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若被认定为工伤,公司的赔偿项目包含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若不属于工伤,公司需承担的赔偿项目则依据具体侵权责任来确定,可能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首先来分析工伤情况下公司的赔偿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若受伤不属于工伤,而是在工作中因公司存在过错导致的侵权伤害,公司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即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