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不发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也可以向工会组织寻求帮助。
劳动行政部门是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重要途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 50%以上 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例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是解决工资纠纷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包括工资支付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司法途径。当劳动者经过劳动仲裁后仍然对结果不服,或者用人单位在仲裁后不履行裁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工会组织也能为劳动者提供帮助。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也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
当遇到拖欠工资不发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更好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