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受伤骨折可向多个部门求助赔偿,包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组织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在工地受伤骨折后,若想通过工伤途径获得赔偿,第一步往往是进行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作出认定决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劳动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该部门提出申请,以确定自己的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这是后续获得工伤赔偿的重要前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是重要的求助部门。如果在赔偿问题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比如对赔偿金额、赔偿项目等存在分歧,无法协商解决时,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它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争议进行裁决。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公正的判决。通过司法途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工地受伤事件中也能发挥作用。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受伤骨折,可能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和监管,若发现工地存在违规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也可以督促用人单位妥善处理受伤员工的赔偿事宜。
工会组织同样值得求助。工会是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当职工在工地受伤后,工会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参与与用人单位的协商等,帮助受伤职工争取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