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通常会打到工亡职工生前指定的银行账户,若未指定,一般会打到其近亲属协商确定的账户,或者在协商不成时,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法定程序处理,可能会打到主要近亲属账户。
在工伤死亡赔偿的流程中,赔偿金的支付账户是一个重要环节。当职工因工死亡后,其所在单位会按照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亡待遇。如果工亡职工生前在单位或社保系统中有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工资发放、社保相关业务等,那么在符合工伤认定且完成相关手续后,工伤死亡赔偿金可能会直接打到该指定账户。
多数情况下,工亡职工可能并未明确指定专门用于接收死亡赔偿金的账户。此时,就需要其近亲属来处理。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他们可以进行协商,确定一个账户来接收这笔赔偿金。这种协商确定的方式,体现了对近亲属意愿的尊重,也有利于后续对赔偿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近亲属之间无法就接收账户达成一致的情况。当协商不成时,社保经办机构会依据法定程序来处理。一般而言,社保经办机构可能会将赔偿金打到主要近亲属的账户。这里的主要近亲属通常是在法律关系上与工亡职工联系更为紧密、在家庭事务中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比如配偶。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只有主要近亲属有权获得赔偿金,后续近亲属之间仍需按照法律规定对赔偿金进行合理分配。
需要强调的是,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虽然赔偿金不是遗产,但在分配时会参照遗产继承的相关原则,由近亲属共同参与分配。同时,整个过程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以确保赔偿金的支付和分配合法、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