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定金需要注意明确定金性质、查看相关证件、确认定金协议内容、注意定金数额限制等方面。
要明确定金的性质。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在交定金前,要清楚自己交付的是具有这种法律后果的定金,而不是其他性质的款项,比如订金,订金一般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通常可退还。
查看相关证件。在交定金之前,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合法有效的证件,如《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这些证件是房屋合法销售的依据,只有证件齐全,购房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如果开发商无法提供这些证件,那么交定金就要谨慎,因为后续可能会面临房屋无法交付、无法办理产权等风险。
确认定金协议内容。定金协议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协议中应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如地址、面积、户型等;明确购房价格、付款方式和时间;明确定金的数额、交付时间和方式;还要明确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等。对于协议中不合理或不明确的条款,要及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注意定金数额限制。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所以在交定金时,要确保定金数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免多交的部分无法按照定金规则处理。
保留好相关凭证。交定金时,要向开发商索要正规的收款凭证,并妥善保管,凭证上应注明款项的性质是定金以及所购房屋的相关信息,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