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订合同后,厂家无故停止供货,给买方造成损失,买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13条行使追索权,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一、直接损失
即厂家违约给买方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无法按时交货而损失的利润、违约金、运费、仓储费等。
二、间接损失
即因厂家违约而产生的后续损失,如因无法继续生产而造成的停工损失、市场信誉受损等。
三、惩罚性赔偿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厂家违约情节严重,法院可以酌情判处惩罚性赔偿,以惩罚违约方并警示其他经营者。
二、厂家供货不出我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吗?
买方在厂家供货不出时,可以要求退货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无理由退货。如果厂家违约,导致商品无法交货,买方可以视为商品存在瑕疵,有权要求商家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三、厂家供货不出可以要求赔偿运费损失吗?
如果厂家供货不出导致买方产生运费损失,买方可以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规定,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厂家应当赔偿买方因其供货不出而产生的运费损失。
厂家供货不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惩罚性赔偿。买方可以要求退货退款,也可以要求赔偿运费损失。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