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下达后申请取保候审,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时间限制。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司法机关会在受理申请后的三日内作出决定。
在司法实践中,被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从理论上来说,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以提出申请。一旦申请提出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申请取保候审没有时间限制,但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申请成功的难度和可能性会有所不同。例如,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可能更倾向于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以便于侦查工作的开展;而在审判阶段,如果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收集得较为充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成功的可能性相对会大一些。而且,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