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未成年判刑情况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若只是一般恐吓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通常不构成犯罪,但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若恐吓行为情节恶劣,达到寻衅滋事罪标准,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恐吓等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只是普通的恐吓未成年行为,没有造成较为严重的危害后果,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就包括对未成年人进行恐吓的行为。
当恐吓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如果恐吓未成年人的行为符合上述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就会按照此罪名进行定罪量刑。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恐吓的方式、造成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等。对于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法律会给予更多的保护,对恐吓未成年人的行为也会更加严格地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