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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决定书收到后怎么做鉴定

2025-10-25 21: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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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若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之后等待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需要明确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这意味着并非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就马上能申请鉴定,而是要等伤情达到一定稳定状态。

要了解申请鉴定所需的材料。一般来说,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可以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其近亲属也可代为申请;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在符合条件时提出申请。申请途径可以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也可以按照当地规定通过线上平台申请。

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委员会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待材料完整后,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工伤职工参加鉴定。

专家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等进行鉴定,并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认定工伤决定书收到后怎么做鉴定(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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