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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行为类型

2025-10-22 17: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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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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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除外,为实践法律行为)、有偿或无偿法律行为、要式或不要式法律行为。

借款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是指基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借款合同中,需要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就借款的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期限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才能成立。例如,甲向乙提出借款10万元,乙同意并与甲就借款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此时借款合同才得以形成,这充分体现了双方法律行为的特征。

对于借款合同的性质是否为诺成法律行为要分情况来看。诺成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一般的借款合同,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属于诺成法律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它是实践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也就是说,即使自然人甲和乙就借款事宜达成了口头或书面协议,但只有当甲实际将借款交付给乙时,该借款合同才正式成立。

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法律行为,也可以是无偿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是指一方通过履行法律行为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法律行为。当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时,借款人需要向出借人支付利息作为使用借款的代价,此时借款合同就是有偿法律行为。例如,丙借给丁1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5%,丁到期需要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这就是典型的有偿借款合同。而无偿法律行为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法律行为。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借款人只需归还本金,那么该借款合同就是无偿法律行为。

借款合同既可以是要式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不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是指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方式而实施的法律行为。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一般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这就是要式法律行为,因为书面形式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日后发生纠纷时进行举证和处理。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等其他形式,所以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借款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行为类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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