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合同义务包括什么义务和什么义务,区别是什么

2025-10-18 04:23:52
0 浏览
推荐律师
吕粲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云南博仲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二者在产生依据、目的和作用、内容确定性、违反后的责任等方面存在区别。

合同关系中,合同义务主要分为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所固有的、必备的、自始确定的,并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货物并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这些都是给付义务。它又可分为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是合同关系中最为核心的义务,直接决定合同的性质;从给付义务则是辅助主给付义务实现的义务,如卖方交付货物时提供相关的质量说明书等。

附随义务是指并非自始确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务。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在交付货物前妥善保管货物的义务,在交付过程中告知买方货物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义务等。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产生依据不同。给付义务基于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明确规定产生;而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逐步确定。

二是目的和作用不同。给付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合同的主要目的,决定合同的类型;附随义务的作用主要是辅助给付义务的履行,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合同的履行更加完善。

三是内容确定性不同。给付义务的内容在合同成立时通常是明确的、具体的;附随义务的内容则具有不确定性,会随着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

四是违反后的责任不同。违反给付义务可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反附随义务通常不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但违约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这种责任相对较轻。

合同义务包括什么义务和什么义务,区别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64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