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辞退,赔偿情况分用人单位不续签和劳动者不续签。若用人单位不续签,除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劳动者拒绝外,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不续签,无经济补偿。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而导致辞退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赔偿方式。
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续签的情况: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等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自主选择不再延续劳动关系。
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拒绝续签并离职的,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经济补偿,还可能面临其他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辞退的赔偿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准确判断和处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