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突然死亡是否算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若是突发疾病死亡,则通常不算工伤。但视同工伤的情况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被视同为工伤,不过此情况强调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班途中不符合这一条件。
上班途中突然死亡是否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1、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员工在上班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且交警认定员工无主要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2、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
如果是在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情形中,强调的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工伤,上班途中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要认定为工伤,需满足一定条件。
1、时间要素
必须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内。比如,员工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安排,在去上班的合理时间段内发生事故。如果员工提前很长时间或者下班后很久才发生事故,可能就不符合时间要求。
2、路线要素
是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上。合理路线包括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等。例如,员工平时上班都是走某条固定路线,在这条路线上发生事故,就符合路线要素。
3、责任要素
受到的事故伤害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这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员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如员工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一般不能视同工伤。
1、法律规定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上班途中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所以不符合这一视同工伤的条件。
2、特殊情况探讨
虽然从法律条文上看,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不能视同工伤,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存在争议。比如,员工在上班前已经在单位附近做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活动,突发疾病死亡,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在实践中可能需要具体分析和判断。
上班途中突然死亡是否算工伤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涉及到是否属于工伤认定、工伤赔偿标准等相关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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