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审核通过后,收到赔偿的时间并不固定,会受多种因素影响。一般来说,如果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顺利的话,从申请理赔到收到赔偿可能需要几个月时间;若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不配合或存在争议等情况,时间会更长。
工伤认定审核通过只是获得赔偿的第一步。在认定为工伤后,通常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受伤情况影响劳动能力)。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如果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者鉴定结果已出,接下来就是赔偿的申请和支付流程。对于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单位,赔偿费用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15-30个工作日左右。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会按照规定进行支付,支付时间可能还需要1-2个月。
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支付时间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如果用人单位积极配合,会按照规定及时支付;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延支付的情况,劳动者可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会大大延长获得赔偿的时间。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一般为45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日;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审核通过后,收到赔偿的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少则几个月,多则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