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完后,赔偿金的承担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若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全部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完后,赔偿金的承担主体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
1、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当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而用人单位需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发生工伤后,所有的工伤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

即使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仍需承担部分工伤赔偿金。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五级、六级伤残津贴
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全部赔偿金,这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法律目的和意义
这样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同时也促使用人单位积极履行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工伤职工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完后赔偿金的承担责任主体要视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而定。了解这些责任承担情况,对于职工维护自身权益和用人单位履行义务都非常重要。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复杂的问题,比如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等。如果您在工伤赔偿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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