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一般情况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但在特定情形下,如违反规定退回劳动者等,用工单位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有明确法律规定和计算标准,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一般而言,劳务派遣中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体是用人单位,而非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务用工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才是劳动关系。当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时,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等,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正常情况
在劳务派遣的正常履行过程中,用工单位只是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不直接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例如,某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了一批员工,这些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若员工工作表现正常,公司(用工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特殊情形
不过,若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用工单位可能需要和用人单位一同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虽然大部分情况下用工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金支付责任,但存在一些特定情形。当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此时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工单位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1、强迫劳动
比如,用工单位为了赶工期,让劳动者每天工作超过法定时长,且以不发工资等威胁手段强迫劳动者继续工作,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
2、危及安全
若用工单位在没有足够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强令劳动者进行危险作业,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用工单位也可能要承担经济补偿相关责任。
当用工单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支付责任时,其计算标准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一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工作年限计算
这里的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对于劳务派遣员工,可能是其在用工单位实际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例如,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3.5个月工资。
2、工资标准确定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正常的劳务派遣关系中,一般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在特殊情形下,用工单位可能需承担责任。关于劳务派遣中经济补偿金支付主体、支付情形以及计算标准等还有很多细节问题,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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