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持成立需具备多个要件,包括签订有效的股权代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以证明对股权的实际投入;名义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事务等。这些要件确保代持关系合法有效,保障各方权益。
股东代持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股权代持协议合法有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代持人与被代持人之间需要签订书面的股权代持协议。该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协议不能约定以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的股权代持。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上述规定,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有效的协议明确了双方在股权代持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如被代持人享有股权收益的权利,代持人有妥善管理股权的义务等。
2、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
实际出资人需要按照约定向公司缴纳出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是股东代持关系成立的基础,只有实际出资,才能证明其对股权享有实际权益。例如,实际出资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资款汇入公司账户,并备注为“股权出资”,这就可以作为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
3、名义股东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
名义股东在公司中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名义股东在行使这些权利时,要遵循公司章程和法律的规定。虽然名义股东行使权利,但实际上是按照实际出资人的意愿进行的,只是在形式上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操作。

股权代持协议有效的具体表现如下:
1、主体适格
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自然人应当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或者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法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格。只有主体适格,签订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2、意思表示真实
双方签订协议时,应当是基于真实的意愿,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代持人不能以虚假的承诺诱使实际出资人签订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也不能强迫代持人签订协议。如果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内容合法
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约定代持的股权用于非法经营活动,也不能违反公司的章程规定。协议内容还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股权收益的分配方式、代持期限、解除代持的条件等,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明方式有多种:
1、出资转账记录
实际出资人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出资款汇入公司账户时,转账记录是最直接的证明。转账记录上应当注明款项的用途为“股权出资”,这样可以清晰地表明该笔款项的性质。例如,实际出资人通过网上银行向公司账户转账,并在备注栏中明确填写“股权出资款”,银行系统会记录下这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转账时间、金额、转账人和收款人等。
2、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
公司在收到实际出资人的出资后,应当向其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公司确认股东出资的凭证,上面会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等信息。实际出资人持有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就可以证明其履行了出资义务。
3、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的记载
虽然在股东代持关系中,名义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上,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出资人是真正的出资人,如股权代持协议等,也可以间接证明实际出资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在进行工商登记时,如果有相关的出资信息记载,也可以作为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的参考。
综上所述,股东代持成立需要满足股权代持协议合法有效、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名义股东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等要件。在实际操作中,还会涉及到股权代持协议的变更、解除,实际出资人显名的程序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股东代持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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