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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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婚领证的时候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2025-10-24 05: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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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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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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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婚领证时,一般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能证明本人无配偶的材料,对于再婚者来说通常是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重要证件,是办理结婚登记必不可少的资料。它能准确反映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关键信息,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户口本也是重要的证明材料。户口本记录了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包括家庭关系、婚姻状况等内容。婚姻登记机关通过查看户口本,可以核实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

对于再婚者而言,还需要提供能证明本人无配偶的材料。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证明夫妻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它是再婚登记时证明自己单身状态的重要依据。

若之前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则需要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对离婚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文书,调解书则是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后制作的法律文书。这两种文书都能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依法解除。

双方还需要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用于结婚登记档案和结婚证上的照片使用。照片的规格和要求需符合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在办理再婚登记时,当事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和流程进行办理,以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离婚再婚领证的时候需要提供什么资料(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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