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上班受伤误工费即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按照受伤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计算,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通常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
在工厂上班受伤后,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的工资标准等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资福利待遇的确定:“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收入。这里的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例如,职工受伤前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另外还有绩效奖金平均每月1000元,那么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应按照每月6000元来计算。
停工留薪期的时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比如,职工受伤较轻,可能经过3个月治疗就基本恢复可以正常工作了,那么停工留薪期就是3个月;但如果伤势较重,经过12个月还未恢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再延长一定时间。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原工资标准;工作不满1个月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工厂上班受伤误工费的计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计算方法,以保障受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