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金不给,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当遇到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却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是较为简便直接的解决途径。在协商时,劳动者要明确自身应得的补偿金额及法律依据,以平和理性的态度与用人单位沟通,争取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职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辞退通知等,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用人单位辞退的事实。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查证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支付辞退补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常见的解决办法。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劳动者需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仲裁过程中,双方需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若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作出最终判决。这一系列的救济途径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总之,劳动者在面对辞退补偿金不给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