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了认定期限,一般不能通过工伤认定程序获得赔偿,但仍有其他途径可尝试获得赔偿,如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等。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超过这个认定期限,通常无法再进行工伤认定。
二、无法认定工伤后的赔偿途径1. 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即使过了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仍可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因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也负有一定责任,从人道主义和公平的角度出发,可能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偿。2. 民事诉讼途径劳动者可以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工作中遭受的伤害,符合侵权责任要件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来判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不过,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劳动者需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要证明伤害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以及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等。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也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