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后和老板谈赔偿,要做好准备工作,明确赔偿项目及标准,选择合适的沟通方式和时间,合理表达诉求并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考虑法律途径。
在出院后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一方面,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出院小结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还要保留好所有与医疗费用相关的票据,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同时,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水平的材料也很重要。另一方面,要了解自己应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一般来说,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若构成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等。赔偿标准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
选择合适的沟通方式和时间也很关键。可以先尝试与老板进行面对面的沟通,选择老板相对空闲、心情较好的时候,以平和、理性的态度进行交流。在沟通中,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先向老板说明工伤发生的经过和目前的治疗情况,然后依据准备好的证据和了解的赔偿标准,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要注意语言表达,避免情绪化的指责和争吵,保持冷静和理智。
在协商过程中,认真听取老板的意见和想法。老板可能会对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提出疑问或不同的看法,这时要耐心解释和说明,也可以适当做出一些合理的让步,但不能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最好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明确赔偿的项目、金额、支付时间和方式等内容,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若与老板协商不成,不要气馁,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他们介入调查和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要及时关注案件的进展,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