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司法鉴定意见书会根据情节轻重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可能涉及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会面临刑事处罚。
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伪造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登记。这是因为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肩负着提供科学、客观、公正鉴定意见的职责,伪造意见书严重违反了行业规范和管理规定,破坏了司法鉴定行业的正常秩序。
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如果因伪造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给他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等损害后果,伪造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例如,在一些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伪造的伤残鉴定意见书可能导致赔偿金额的错误认定,使得一方当事人多支付了赔偿款,那么伪造者就需要对受损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这种赔偿旨在弥补受害者因虚假鉴定而遭受的财产损失,保障其合法权益。
从刑事处罚层面来说。伪造司法鉴定意见书可能触犯多个罪名。若伪造的是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伪造鉴定意见,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还可能构成伪证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伪造司法鉴定意见书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多方面的制裁,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