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法人需具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符合要求的身份证明、不存在法律禁止担任法人的情形等条件。
法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能够在公司的运营和决策中,做出理性和合法的行为。
要有符合要求的身份证明。法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等,以证明其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是在注册公司过程中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的必要材料。通过有效的身份证明,能够确保公司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保障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不存在法律禁止担任法人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人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其中通常会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产生办法等作出规定,法人的任职需要符合这些规定。在公司注册时,应严格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来确定法人,以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