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和手续

2025-10-06 11:17:48
0 浏览
推荐律师
赵佰龙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天津元庆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合伙企业设立需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手续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发照等环节。

在设立合伙企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特定的材料。登记申请书,这是向登记机关表明设立合伙企业意愿的重要文件,申请书应包含合伙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合伙期限等内容。合伙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它规定了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入伙与退伙等重要事项,是合伙企业运行的基本准则。合伙人身份证明也是必须提交的材料,用以证明合伙人的身份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

除了上述主要材料外,根据不同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例如,如果经营的业务涉及前置审批,就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经营场所证明也很关键,它可以是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用于证明合伙企业有合法的经营场所。

关于设立合伙企业的手续,第一步是申请。申请人需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提交或线上提交的方式进行。第二步是受理,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如果材料存在问题,登记机关会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第三步是审核,登记机关会对受理的申请进行详细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审核通过,登记机关会颁发营业执照,标志着合伙企业正式设立。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办理,以确保企业能够合法、顺利地设立和运营。在整个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的法律人士。

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和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189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