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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什么时候起计算

2026-01-20 12: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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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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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一个关键的判断标准。“知道”是指当事人明确知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比如用人单位明确告知员工将降低其工资待遇,员工此时就知道自己的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了侵害。“应当知道”则是一种基于常理和一般认知的推断,即使当事人没有明确被告知,但在正常情况下,根据客观事实和普遍认知,其应该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

例如,用人单位每月都按时发放工资,但从某个月开始,工资无故减少,员工虽然没有收到用人单位关于工资调整的通知,但按照以往的工资发放情况和正常的工作状态,员工就应当知道自己的工资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仲裁时效开始计算。

同时,仲裁时效也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形。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这些都可以导致仲裁时效中断。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比如,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什么时候起计算(0)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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