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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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如何赔偿

2026-01-15 13: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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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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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赔偿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若形成劳务关系,一般按照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属于工伤情形,可按工伤赔偿标准处理,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60岁通常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一般不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在劳务关系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提供劳务者自身存在疏忽大意等过错,而接受劳务一方也存在管理不善等过错,那么双方会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认定为工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说,如果是超过60岁的务工农民,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时,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认定为工伤后,赔偿项目会更为全面和具体,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适用于达到一定伤残等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适用)等。

在实际操作中,受伤者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受伤事实。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受伤的处理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应以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60岁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如何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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