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导致逆行若被认定为非主观故意违章,通常不会给予交通违章处罚,也不存在赔偿交通违章损失问题;若因修路逆行引发交通事故,赔偿需依据事故责任划分,由责任方按比例承担相应损失。
在交通规则层面,修路导致逆行情况较为特殊。当道路施工时,现场可能会设置相应的交通指示标志或有交警指挥交通。若驾驶员是按照这些指示逆行,并非主观故意违反交通规则,一般来说,交通管理部门在审核相关监控或证据后,不会对其作出交通违章处罚,也就不存在驾驶员需要为逆行这一违章行为进行赔偿的情况。
然而,若修路逆行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则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来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如果逆行方对事故发生负有全部责任,那么逆行方需要承担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人员伤亡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若造成对方车辆报废等严重情况,还需赔偿车辆重置费用等。
若双方都有责任,通常会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赔偿责任。例如,认定逆行方承担70%责任,对方承担30%责任,那么逆行方需赔偿对方损失的70%,对方也需赔偿逆行方损失的30%。
在涉及人员伤亡时,赔偿范围会更广泛。除上述提到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还可能包括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若导致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而且,保险公司会在其承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则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